为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整合研究生教育资源,创新高层次人才选拔模式,进一步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根据《太阳集团欢迎您研究生创新人才选拔办法(试行)》中地大研发﹝2019﹞5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二)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
(三)高水平大学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四)无不及格课程,英语四级。
(五)学术条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全国、省部级学术科技竞赛、发明创造竞赛荣获省部级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奖励。
2.获得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且排序在前3名。
3.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高水平学术期刊论文1篇以上。
4.加权平均分(本科推免成绩)为专业前40%,且有本专业领域两名以上教授联名推荐。
二、创新人才计划指标
1.计划单列,不占统考指标。
2.本计划为专项计划,不得挪用,用不完学校将收回。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计划指标 |
080200 |
机械工程(学硕) |
3 |
081000 |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硕) |
|
130500 |
设计学(学硕) |
|
085500 |
机械(专业学位) |
8 |
085400 |
电子信息(专业学位) |
三、选拔流程
(一)符合条件的学生于9月24日8:30-11:30将纸质申请表(见附件)及学术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本院学生无需提供成绩证明)交至教二501刘老师,电子版申请表请于9月22日前发至邮箱:871578700@qq.com;
(二)学院按专业学科组织专家对入围学生进行专业素质和创新能力综合考核,于9月30日前公示“研究生创新人才”学生的入围名单。已参加我院2019年校园开放日并获得面试合格通知单的同学无需再参加此次创新人才计划。
四、录取奖励措施
获得“研究生创新人才”资格的学生,第一志愿选择报考我院,且初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复试分数线即可参加复试,复试合格即可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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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一九年九月十六日